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3月23日发布通告,指示在柬企业家和工厂业主关于柬新年休假相关事务,其中给业主提供了两条休假选项。

通告指出,根据洪森总理签发2021年柬埔寨传统新年带薪休假的决议,以及遵照卫生部防疫措施,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指示企业家和工厂业主2条休假选项:
1、允许所有员工在柬新年3天带薪休假,即2021年4月14日至16日。对于具有不可暂停性的企业和工厂则可以正常运营,但业主应安排工人轮休。其中,所有在柬新年期间工作的工人有权得到额外的费用(加倍工资)。业主要整理轮休工人的名单并将其保留给劳工部的视察人员。
2、把假日移到亡人节或其他节假日一起休假,但要求企业老板与工人代表协商同意,共同签写书面合约,并将合约保留给劳工部的视察人员。对于在放假期间工作的工人,均与正常工作日一样得到相同的工资。
与此同时,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提醒各企业家、工厂业主和工人继续严格遵照卫生部的措施,并遵守“3不”和“三保护”防疫原则,共同防止新冠肺炎再续扩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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